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》的通知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学校放假安
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9月29日(星期五)-10月8日(星期日)放假,共10天。不调休,不串课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 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,重点排查食堂、实验室、学生寝室、办公室等区域。
离校前注意关好门窗、水电,并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。
2.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放假期间的日常管理,掌握学生出行安排,认真做好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
救自护能力。
3. 安全保卫处要针对假期校园安全做好值班和巡逻安排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后勤保障处要结合实际,合理安排好在校师生后勤保障相关工作。各部门、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,保证信息畅通,避免影响正常工作推进。
三、值班安排
1. 10月7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日)国家法定正常上班,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至少一人在岗值班,值班安排请于9月18日下午16点前报送党政办公室,联系人:石亨业电话:84566121。
2. 各部门、单位要加强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。学校领导认真履行带班职责,处级干部严格按照学校处级干部值班安排到校值班,各院部也要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本单位的假期值班工作。
3. 遇有突发应急事件发生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稳妥处置。
党政办公室
2023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