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领导接待日

2025年春季学期第3周校领导接待日工作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3-17来源: 浏览:

各部门、单位:

按照《吉林建筑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》(校字﹝2023﹞40 号)工作要求,现将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3周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接待安排

接待领导:张学建 副校长

工作分工:(一)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、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、共青团、招生就业、大学生创新创业、思想政治理论、校友、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处、党委武装部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、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、大学生勤工助学贷款中心,党委教师工作部,校团委,招生与就业工作处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,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,校友工作办公室、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,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。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体育部;(二)临时性代管。负责人事管理、科学研究、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建设、学位管理、对外合作与交流、校属科学研究单位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人事处、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,科学研究处、学术委员会办公室、科研服务管理办公室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公室、《吉林建筑大学学报》编辑部,研究生处、研究生学院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、学位工作办公室,对外合作与交流处,校属科学研究单位。联系研究生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国际交流学院;(三)协助党委书记李雁冰代管。负责组织、干部、人才、宣传、统战、工会、妇女、离退休、机关党建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党委组织部、人才工作办公室、组织员办公室,党委宣传部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、新闻中心,党委统战部,工会、妇委会,离退休工作处,机关党委,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。联系书法学院、基础科学部。

接待时间:319日(星期三)下午13:30--14:30
接待地点:行政楼A401

二、接待对象

全体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教职工)

三、受理事项

1. 对学校的有关决策、决定和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后勤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
2. 对学校各部门、单位,各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;

3. 对学校有关部门、单位协调处理后问题解决不到位、不满意或者解决不了的问题;

4. 个人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协调、帮助的事宜;

5. 其他向学校建议或需要由校领导协调解决的事项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 来访实行预约制。来访人员请于3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15:00前通过电话、邮箱或者本人到行政楼A511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《吉林建筑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》(详见校字﹝2023﹞40 号文),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。

2. 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,党政办公室根据反映事项协调相关部门、单位处理,相关部门、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来访人员和党政办公室。

预约联系人:赵鹤

联系电话84566022
    邮     箱:
sjxzjdr@jlju.edu.cn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政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3月10日